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部门和纪检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按照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部署,各院级党组织、部门和纪检机构要及时做好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责任书

(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1.校党委与院级党组织签署责任书(附件1),各院级党组织请将签字盖章的责任书一式三份提交至党政办公室督查科;

2.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署责任书(附件2),各部门请将主管校领导签字盖章的责任书报至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备案一份。

(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

校纪委与院级党组织纪检机构签署责任书(附件3),各院级党组织纪检机构请将签字盖章的责任书一式两份提交至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三)院级党组织内部签署工作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参照《延边大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的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签订范围、方式等具体工作。机关党委与其管辖的党支部签署《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二、其他要求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一式三份,校党委与院级党组织各执一份;校领导与分管部门各执一份;校纪委备案一份。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一式两份,院级党组织纪检机构和校纪委各留存一份。

3.院级党组织内部签署的责任书,由院级党组织留存。

4.各院级党组织、部门和纪检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请于3月29日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完成,并完成责任书的签订和报送工作。

联系方式:

党政办公室督查科(党政办公楼209室) 2733086

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楼303室) 2732293

附件:

1.校党委-院级党组织责任书(A3纸双面打印)

2.主管校领导-职能部门责任书(A3纸双面打印)

3.校纪委-院级党组织纪检机构监督责任书(A3纸双面打印)

党政办公室 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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