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相关部门:
根据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上传工作
1.分工情况表(附件1)里涉及的部门请指派专人将本部门信息公开网信息上传情况与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附件1)所列事项进行逐条对照,认真整理本部门应当公开但未及时公开的信息。
2.各部门请于11月11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应当公开但未及时公开的信息上传到信息公开网指定栏目。(http://219.217.20.51:8080/system/login.jsp如不能进入网站后台,请与信息化中心金老师联系,电话:2733435。)
二、信息上报工作
1.报送内容
(1)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2)
(2)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型和条数。(模板见附件2)
注:涉及《清单》(附件1)所列事项的公开情况要逐条说明,要注明所在《清单》的类别和序号,若无相关事项,需做出说明。以上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报送要求
各部门请在11月11日(星期一)下班前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和电子版报送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党政办公楼216室)。邮箱:dzbzhk@ybu.edu.cn
3.报送范围
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科学技术处、国际交流合作处、人力资源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工会、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校友总会办公室、出版社。
以上分工情况表(附件1)里涉及的部门必须按要求报送,其他部门如果在信息公开方面有好的经验和做法,也可上报。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从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发,认真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学校部门年度考核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千老师
联系电话:2732059
附件:
1.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延边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情况表
2.报送内容模板
3.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系人(如有变动,请与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
党政办公室·督查室
2024年11月6日